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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考核
2018-03-16 17:12  
安徽工业大学金工实习工厂
学生金工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办法
(2004年3月修订)
     为了加强金工实习教学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充分调动学生实习的积极性,保证实践教学的基本质量,依据学校教学管理有关规定,指定本办法。
     一、考核原则
(一)  坚持以人为本,严格管理,全面考核学生参加金工实习操作表现、技能掌握和理论知识情况,重点是技能考核。
(二)  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,单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。
(三)  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力求评价准确、科学。
(四)  适应考虑选课制下金工实习特点,鼓励和尊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自主意识。
     二、学生实习守则
实习期间学生应当遵守以下规则:
(一)  自觉遵守实习作息时间,接受工厂管理,服从教学安排,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参加课程考试考核。
(二)  严格遵守实习安全操作规程,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。严禁违章操作。
(三)  独立完成全部实习内容、实习报告(含书面实习小结)、工种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。
(四)  爱护工厂的公共财物、设备和工量具,文明实习,诚实守信。
(五)  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
⑴实习期间,除学校统一安排各类考试或国家级考试、运动会等公务活动、或遇特殊情况外,一律不得请假。所在院(系)安排活动的,应当服从金工实习。
⑵学生本人因身体原因难以坚持实习的,应由校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。
⑶因家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,应出示所在院(系)主管领导或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。
⑷无论何种原因请假而缺席实习的,均应补修并取得及格以上方能平定成绩。
(六)  金工实习是必修课。凡实习成绩不及格的,按学校有关规定应当重修。
     三、考核体系
(一)  学生实习成绩由平时成绩、技能操作成绩和理论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。
⑴平时成绩是指学生在实习期间完成各工种规定的实习报告,遵守实习纪律和考勤等操行情况。
⑵技能成绩是指学生实习期间,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参加各工种技能操作考核的实际成绩。
⑶理论考试成绩是学生参加本课程理论考试(上机考试或书面考试)的实际成绩。
(二)  实习成绩的构成比例。平时成绩占15%;技能成绩占50%;理论成绩占35%。
(三)  各实习工种技能成绩的权重系数。即
工种权重系数=某一工种实习时间/总实习时间。
     四、实习成绩的等次、参考标准
(一)  平时成绩和技能成绩一般采用等级制。能够实行定量考核的,也可以采用百分制。其等级对照如下:
1、优秀(90~100分)
2、良好(80~89分)
3、中等(70~79分)
4、及格(60~69分)
5、不及格(60分以下)
(二)  等级考核与百分制的换算原则。一般地,在成绩核算和统计时,原则上取百分制的中间值。确需加扣分的,应当特别注明情况。
(三)  平时成绩和技能成绩评分参考标准:
1、优秀:①实习态度端正;②操作认真完整,实习作业件质量达到规定技术要求;③完成实习报告内容正确,工整及时;④无安全事故;⑤能准时上下班,无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。
2、良好:①实习态度端正;②操作认真完整,实习作业件质量达到规定技术要求;③实习报告基本完成、较工整;④无安全事故;⑤能按时上下班,无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。
3、中等:①实习态度端正;②操作认真,实习作业件质量主要技术指标基本达到规定技术要求;③实习报告基本完成,较工整,但有多处明显错误;④无安全事故;⑤能按时上下班,无缺课现象,但偶有迟到现象。
4、及格:①实习态度端正;②操作比较认真,但实习作业件有明显缺陷或有多项技术指标基本未达到规定要求;③实习报告基本工整,但潦草且错误较多;④无安全事故,但有违章现象;⑤无缺课现象,但上班迟到次数较多(3次以上)。
5、不及格:①实习态度不够端正;②操作比较马虎、草率,实习作业件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,缺陷突出;③实习报告基本未做;④无安全事故,但有违章现象;⑤经常迟到且有未请假缺课在一天以上。
     五、理论考试。
1、理论考试按机类、非机类不同专业分别设置试卷,并设置AB卷交叉抽取试卷。
2、机类专业考试时间为60分钟,非机类专业为45分钟。
3、平时成绩和技能成绩不及格的,不得参加理论考试。
     六、三项成绩评定的一般性原则
1、平时成绩评定:能连续正常参加所有工种实习,独立完成本工种实习报告,无无故缺课和无其它违纪违规现象的,应当给予及格以上成绩。
2、技能成绩评定:各教学部根据本工种教学要求,选择能反应学生实际技能水平的作业件或考核项目,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量化评分标准。学生在实习期间,基本能够独立完成或掌握规定的全部实习内容并参加考核的,应当给予及格以上成绩。
3、理论考试成绩评定: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理论考试(上机或卷面考试)的,按本人实际考试成绩予以确认。
4、各项成绩的评定应该遵从正态分布原则。
     七、实习成绩的统计和确认
(一)  各教学部(实习工种)平时成绩和技能成绩的统计和确认;
⑴平时成绩中实习报告完成情况,由各教学部主任统一批阅或安排本教学部人员分别批改,并按等级制评分;操行情况由各任课教师评定后提供给本教学部主任汇总。
⑵技能成绩由各任课教师评定后交教学秘书汇总。
(二)  理论考试成绩由教学秘书直接登记汇总。
(三)  学生实习总成绩综合平时成绩、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成绩,按照构成比例计算后以百分制确定。
     八、实习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
(一) 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重修。
1、实习综合成绩不及格的;
2、实习期间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;
3、在技能操作(考试)时请人代做,或在理论考试中请人代考等有弄虚作假行为的;
4、无故不请假且连续缺课或累计缺课达实习总学时四分之一以上的。
5、已经网上登录选定金工实习,但未参加实习的。
(二) 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补修
1、理论考试不及格或技能考核有一项(教学部)不及格的;
2、因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(竞赛)不能坚持连续正常实习(考试)的;
3、因本人身体原因或因家庭特殊情况,不能坚持连续或完整实习(考试)的;
4、在各大工种实习中,连续旷课或累计旷课达三分之一天的。
5、已选定金工实习教程,因课程冲突无法履行正常实习而放弃的。
(三)  重修或补修的处理办法
1、凡需要重修的,必须在下一学期(或学年)重新参加选课并得到教务部门确认。
2、凡需要补修或缓修的,可暂不报送实习成绩,需待下学期补修完所缺工种或重新参加理论考试,并取得合格成绩。
3、在正常选课实习期间内,由于实习工位所限(满员)而未进入网上登录确认实习的,但本人已经参加实习的。
4、由于特殊情况(主要指本人病事假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务或公益活动)未在规定时间选上课的,如实习工位有空余,允许参加金工实习,但时间不得少于四分之三,或缺课不能超过一个大工种的实习时间,且所缺工种仍需下一学期补修合格后方可确认报送成绩。
     九、其它
1、本办法是学生实习成绩考试评定办法。
2、本办法由金工实习工厂负责解释。
3、本办法从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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