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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家级、省级创新创业项目报销的规定
2015-11-30 10:35  

各项目负责人:

为更好地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,使大家熟悉项目经费报销的内容和流程,现将项目报销内容及流程规定如下。

一、项目报销内容

1. 图书资料费用单次报销不得超过100元;

2. 经费报销比例:国家级、省级项目实行期限为1-2年,每年拨款总经费的1/2,其中40%用于项目的开展,包括参加学科竞赛、相关学术交流会议、论文版面费或申请专利相关费用、办公用品及易耗品(不超过10%)等;科技作品类项目费用的40%用于学科竞赛作品制作,20%用于调研学习。项目调研学习超过20%;社会调查类项目费用的60%用于调研学习。需提前打报告申请,由工创中心组织专家评议批准后,方可执行。

3. 如调研经费超过了规定标准,需提前打报告申请,由工创中心组织专家评议批准后,方可施行。调研活动需要填写调研单,需要写明调研时间、地点、目的、现场证明材料等,并经指导教师签字审核。

4. 外出调研车票必须闭合,并须有调研报告作证明。调研报告上须有项目负责人、指导老师、院创新小组秘书签字,且差旅费用+办公用品费用,文科类项目不超过单次报销的70%,理科类项目不超过单次报销的60%,其中办公用品费用不超过单次报销的10%;

5. 所买元器件或实验材料大于单次报销金额的40%或买单一元器件数量过多或单批实验材料过大的,须写书面证明一份。说明内容(所买元器件或实验材料与该项目的关系,以及其在项目中的用处,证明材料须清楚、详细,须有项目负责人、指导老师、院创新小组秘书、院创新教育小组领导签字);

6. 打的须是马鞍山市打的票,外地打的票不予报销;

7. 专利报销只报申请费,不报代理费。

二、报销注意事项

1. 报销所需材料:报销单、报销须有经费使用记录表;如有办公用品及实验材料,需要附出入库单(出入库单红联粘贴在报销单上,绿联交到工创中心);

2. 涉及代加工的须有加工零件图纸和代加工合同;

3. 报销费用涉及专利和论文的,须获专利证书和论文见刊后报销,并且项目负责人必须至少是第二专利发明人,负责人必须至少是论文第二作者,且项目来源中须注明国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外文期刊须先去科研处办理;

4. 所购设备价格超过1000元,须在采购之前先行办理采购申请手续,入各学院固定资产;

采购及入库手续:

1)资产处网站下载采购申请表(一式两份)---工创中心领导签字---财务处签字---资产处领导签字)先去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;

2)采购时需3份采购合同,然后持合同和采购申请表到资产处合同登记;

3)到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入库手续。

4)财务系统录入固定资产报销单,持报销单和合同(1份)、采购申请表(1份)、入库单(一式四联)及创新创业项目所需的材料到工创中心审核报销单。

5. 单次报销时,需报销全部金额的,需附说明一份(内容:每一项经费的用处及其与项目的关系,并经项目负责人、指导老师、院创新小组秘书签字确认)。

三、不予报销内容

1. 购买购物卡发票、食品和餐饮、电脑维修费用不予报销;

2. 已结题项目结题后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,结题前产生的费用可以继续报销;

3. 指导老师、院创新小组秘书签字须是本人,否则一律不予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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